这种现象,始于五代,流行于大宋。
按欧阳修的《归田录》所载,自五代以来,以七十七为百,称为省陌。
同样的内容,在《资治通鉴·后汉隐帝乾佑三年》,亦是有记载的。
“那再请问太师,为何要省陌哩?”
高俅一副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架势,显得多少有点咄咄逼人了。
只不过此时的蔡京,却是一点也没有感觉到被冒犯,反倒是多了几分慎重。
因为高俅现在的这个问题,不像是前两个,那么浅显,而是问的大有玄机。
长久以来,关于钱币的度量单位,是缗、贯、文。
缗,指串钱的绳子,所以一缗,即一贯,按理来说,也即一千文/枚铜钱,有时也可以直接用“千”来指代。
而在宋代的钱法制度里,因为有了省陌制度,所以缗、贯、文以外,又多了个陌字,作为计数的单位。
《梦溪笔谈·卷四》中有记:借陌之用之,只是“百”字,如“什”与“伍”耳。
意思就是说,用陌这个字,是因为偏旁里,有个“百”字。
需要注意一下,宋时的“陌”字,与后世的“佰”字,可是大有不同的。
并且,这个“陌”字的用法,还颇有讲究。
足陌,是指整一百文钱,又称为“十十钱”。
短陌,是指不足一百文,其原因是官府为了弥补国库空虚,从一缗钱中,抽取若干钱后,仍等同于一缗,还美其名曰“垫陌”或是“除陌”。
南朝梁武帝时,有八十为百,有七十为百,到大同末年,甚至有以三十五为百的。
待到本朝,宋太祖最终定下了七十七为百,诏曰:“天下承用,公私出纳皆然”。
只不过官府都可以明着“缺斤短两”了,聪明的百姓,又怎会坐视不理呢!
于是,大宋的“陌”字,又衍生出了“市陌”与“行陌”。
据《东京梦华录》记载,街市贸易,通用七十五钱为一陌,称之为“市陌”。
而不同行业,则又有不同的计数标准,称之为“行陌”。
比如鱼、肉、蔬果买卖,以七十二钱为一陌,珠宝首饰买卖,以六十八钱为一陌,书写文章,则是以五十六钱为一陌。
总之,宋代的钱法之乱,不止是私铸泛滥,劣币横行,还得加上各行各业的乱上加乱。
所以,当高俅问起蔡京,为何要在钱法上,用省陌制度时,蔡京才会慎重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