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淘金血案·人头矿场

有他认识的,有他不认识的。

有的昨天还和他一起喝酒,一起骂土着。

今天,就躺在这儿,一动不动了。

林翼走到他面前:

“刘大疤,你知道这是什么罪吗?”

刘大疤的嘴唇哆嗦着:

“将……将军,是……是他们先……”

林翼打断他:

“闭嘴。我问你,你知不知道,咱们有《新明律》?”

刘大疤愣住了。

林翼一字一顿:

“《新明律》第一条:杀人者死。不管是谁。”

刘大疤的脸,彻底白了。

“将军!将军饶命!我……我不是故意的!是他们先……”

林翼没有再听。

他转身,对身后的士兵说:

“看好他。等将军来了再说。”

午时三刻,陈泽赶到了。

他站在那片尸堆中间,久久不语。

一百三十七具尸体。

一百三十七个曾经活着的人。

一百三十七个被金子蒙蔽了眼睛的蠢货。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他看着那些尸体,看着那些被血染红的矿石,看着那些瑟瑟发抖的幸存者。

然后,他开口了。

声音不高,却像冰锥一样,扎进每个人耳朵里:

“把所有参与械斗的,全部抓起来。一个都不许漏。”

士兵们冲进人群,开始抓人。

哭喊声,求饶声,咒骂声,再次响起。

但陈泽没有理会。

他只是站在那里,看着那片山坡。

看着那些金黄色的矿石。

那些矿石,还在闪闪发光。

像是在嘲笑他。

未时三刻,审判开始了。

被抓的人,一共八十七个。

有移民,有土着。

有亲手杀人的,有跟着起哄的,有只是路过的。

陈泽坐在高处,俯视着那些人。

他的面前,摆着一份名单。

那是林翼连夜整理出来的。

主犯,七人。都是带头闹事的,手里都有人命。

从犯,三十一人。参与了械斗,但没有亲手杀人。

胁从,四十九人。只是跟着起哄,没有动手。

陈泽看着那份名单,沉默了很久。

然后,他开口:

“主犯七人,斩立决。”

那七个人,瞬间瘫倒在地。

“从犯三十一人,每人鞭五十,罚苦役三年。”

那三十一个人,有的哭,有的骂,有的拼命磕头。

“胁从四十九人,每人鞭二十,罚苦役一年。”

那四十九个人,松了一口气,但脸上还是惨白。

陈泽站起身,看着那些人:

“记住今天。记住这些人头。以后,谁再敢私斗,就是这个下场。”

他挥了挥手。

那七个人,被拖了出去。

申时三刻,矿场入口。

七根木杆,立了起来。

每根木杆上,都挂着一颗人头。

刘大疤的人头,在最中间的那根上。

他的眼睛还睁着,死不瞑目。

其他六颗,也都在晃荡。

血,还在滴。

木杆下面,立着一块新刻的石碑。

碑上写着:

“《金矿令》”

“凡金矿,皆归官营。私采者,枭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