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水源之争弩显威

正午的戈壁滩像一口烧红的铁锅。

高顺蹲在龟裂的土坡上,皮甲内的麻衣早已被汗水浸透,又在烈日的炙烤下结成硬邦邦的盐壳。他摘下头盔,用衣袖抹了把脸——袖口刮在脸颊上沙沙作响,那是汗水和沙粒混合后结成的晶粒。

视线所及之处,大地蒸腾着扭曲的热浪。三箭地外,那片洼地里有一汪青黑色的水光,像戈壁这只巨兽濒死前最后淌出的眼泪。水面不大,方圆不过三十丈,但在这片已经十天未见雨滴的荒原上,它就是命。

“校尉,测好了。”

亲兵猫着腰凑过来,手里捧着个黄铜制的圆盘——这是陈墨作坊的“测距仪”,盘面刻着密麻麻的刻度和数字,中心悬着一根磁针,边缘有三个可旋转的窥管。亲兵脸上全是汗,嘴唇干裂起皮,说话时舌头都有些打结:“水源到我们这处高坡,直线距离三百二十步。到东侧那片矮丘,二百八十步。西侧乱石滩最近,只有一百五十步,但那里无险可守。”

高顺接过测距仪,没有立即查看,而是先望向水源四周。

洼地呈不规则的碗状,碗底就是那潭水。碗沿起伏,有几处天然的土坎和岩石,但都不够险峻。真正的好位置,是水源北侧这片隆起的坡地——坡度约二十度,高差三丈有余,坡顶平坦,视野开阔。更重要的是,坡地后方连接着一片风蚀岩群,岩体坚硬,有天然洞穴可供隐蔽和储放物资。

三天前,段颎大军前锋找到这片水源时,这里还有十几顶鲜卑人的毡帐。一场短促的接战,三十多名鲜卑牧民被杀或逃散,汉军占领了坡地。随后高顺奉命率一营弩兵在此驻守,任务就一条:守住水源,直到主力大军抵达。

“弩阵布得如何了?”高顺问。

“按操典,三叠阵。”亲兵指向坡地前沿,“第一阵三十张大黄弩,距坡沿五十步,由赵军侯统领;第二阵四十张蹶张弩,距第一阵三十步,钱军侯部;第三阵五十张臂张弩和所有手弩,由孙军侯率领,守在坡顶岩群入口。弩箭全部重新筛检过,箭镞用油布擦拭,弩弦上了牛脂。”

高顺点点头,起身朝坡顶走去。

脚下的土石滚烫,隔着靴底都能感受到那股灼热。坡地上,三百弩兵正在做最后的准备。大黄弩需要三人操作,一人撑弩身,一人上弦,一人瞄准击发。此刻那些弩手正用湿布擦拭弩臂——水是严格配给的,每人每天只有一皮囊,但段帅有令:擦拭弩机的水可以额外申请,因为戈壁的风沙会磨损弩臂的滑槽,让弩箭射偏。

高顺走到一具大黄弩旁。这弩通体漆黑,弩臂用五层柘木胶合而成,弩机是青铜铸造,望山上刻着细密的刻度。拉弦的绞盘需要两个成年男子合力才能转动,上弦后,弩臂弯曲如满月,牛筋绞成的弓弦绷得嗡嗡作响。

“校尉。”操作这具弩的老兵抱拳,脸上刀疤纵横,缺了只耳朵——那是五年前在凉州平羌时被羌人割去的,“弦力调到三石半,试射过,三百步可破皮甲,二百步内能穿铁札。”

“风速?”高顺问。

老兵抓起一把沙土,任其从指缝流下,观察沙粒飘落的角度和速度:“西南风,风速约四。但坡地这里会形成乱流,从水源方向吹来的风会被洼地抬升,到坡沿时会往上卷。所以射向水源方向的箭,实际落点会比瞄准点低半尺到一尺。”

“怎么校正?”

“钱军侯想了个法子。”老兵指向第二阵那些蹶张弩,“用轻箭试射。蹶张弩射程二百步,用减重三成的训练箭,箭尾绑红布条。试射三箭,看落点偏差,然后大黄弩根据这个偏差调整望山刻度。”

高顺顺着望去,果然看见几名弩手正在给箭矢绑布条。红布在热风中猎猎飘动,像几滴即将坠落的血。

“鲜卑人有什么动静?”他问。

亲兵递来单筒望远镜。高顺凑到眼前,镜片里的世界微微扭曲,但足够清晰——水源东侧五里外,尘烟正起。看烟柱的规模和移动速度,至少是五百骑以上的队伍,正朝水源方向疾驰。

“来得真快。”高顺放下望远镜,“传令:全军戒备。第一阵大黄弩装重箭,第二阵蹶张弩装破甲箭,第三阵待命。没有我的号令,不许击发。”

命令被低声传递下去。坡地上响起机括扣合、弩箭入槽的咔哒声,像无数毒蛇在吐信。

高顺走回坡顶的指挥位置——那里有块天然的扁平巨岩,岩后是个浅洞,洞里铺着地图和沙盘。沙盘是今晨刚堆的,用不同颜色的沙子标出了水源周边地形:青色代表洼地,褐色是坡地,白色是乱石滩,黑色是岩群。

沙盘旁站着三个人。赵军侯是个黑脸壮汉,原先是北军射声营的队率,擅使大黄弩;钱军侯瘦削精悍,曾在陈墨的作坊里学过三个月弩机制造,对射术原理了如指掌;孙军侯最年轻,只有二十五岁,但已经是臂张弩的好手,能百步穿杨。

“鲜卑前锋五百骑,两刻钟内必到。”高顺开门见山,“怎么打,都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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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军侯用木棍指着沙盘上的水源:“他们肯定要抢水。人马奔袭这么远,又逢正午,渴得嗓子冒烟。我若是鲜卑头领,会先派一百骑下马喝水,其余人警戒。这时候……”

“用大黄弩覆盖射击。”钱军侯接话,“但有个问题——水源离我们三百二十步,大黄弩的最大有效射程是三百五十步。在这个距离上,箭矢下坠明显,需要抬高望山,射击精度会大降。而且鲜卑人不是傻子,他们肯定算过这个距离,下马喝水的位置,很可能就在三百五十步这个临界点上。”

“那就放近了打。”孙军侯道,“等他们进入三百步,甚至二百八十步。蹶张弩在这个距离上也能发威。”

高顺摇头:“太险。鲜卑骑兵冲锋,二百八十步的距离,十几息就能冲到坡下。若是披甲冲锋,我们的弩箭需要更近距离才能确保穿透。”

“那校尉的意思是?”

高顺的手指在沙盘上划了一条弧线,从水源东侧矮丘延伸到西侧乱石滩:“鲜卑人不会全军下马喝水。我若是他们,会分兵三路:一路直取水源,一路抢占东侧矮丘——那里虽然不够高,但能威胁我们侧翼;还有一路会绕到西侧乱石滩,从最近的距离发动佯攻,吸引我们火力。”

他顿了顿,看向三人:“所以我们要打的,不是一股敌人,而是三股,甚至更多。弩箭有限,每人只配发了六十支箭,射完就得等后方补给——可后方大军最快也要明天晌午才能到。”

岩洞里陷入沉默,只有洞外热风呼啸的声音。

半晌,钱军侯开口:“那就得让每一箭都值。我的建议是:放弃对水源的直接封锁,专打东西两翼的鲜卑人。水源让他们占,但他们取水的时候,人马聚集,行动迟缓,正是好靶子。而东西两翼的鲜卑人想要形成威胁,就必须进入二百步内——这个距离,我们的弩箭足以教他们做人。”

“可水源若失……”赵军侯皱眉。

“失不了。”高顺突然道,手指重重点在水源位置,“你们忘了,陈大匠还给了一样东西。”

三人先是一愣,随即眼睛同时亮起。

“石灰粉?”孙军侯脱口而出。

“对。”高顺从怀中掏出个巴掌大的皮囊,倒出些白色粉末在沙盘上,“生石灰,遇水沸腾,释放灼热。段帅拨给了我们五十袋,每袋二十斤。今晨我已派人趁夜色在水源边缘撒了十袋,混入泥沙中,不仔细看看不出来。”

钱军侯倒吸一口凉气:“那鲜卑人马喝水时……”

“马蹄踏入,或者他们掬水时搅动水底泥沙,石灰就会泛起。”高顺的声音冰冷,“轻则灼伤口鼻,重则伤马目。即便他们发现不对,要清理石灰,也需要时间——而这个时间,够我们的弩箭把他们射成刺猬。”

“够狠。”赵军侯咧嘴笑了,缺了颗门牙的豁口让他看起来格外狰狞,“那就这么干!让鲜卑蛮子尝尝石灰就水的滋味!”

命令迅速传达下去。

第一阵大黄弩调整了射角,三十具弩机全部指向东侧矮丘方向——那里是射界最好的位置,坡度和距离都适合大黄弩发挥最大威力。第二阵蹶张弩分作两半,二十具对准西侧乱石滩,二十具作为机动,随时支援两翼。第三阵臂张弩和手弩则守住坡顶,防备鲜卑人可能的小股偷袭。

所有弩手伏低身子,弩机用麻布和枯草做了简单伪装。坡地上安静得可怕,只有热风吹过岩缝的呜咽声,以及远处越来越近的马蹄闷响。

高顺趴在指挥岩上,望远镜里,鲜卑骑兵的先锋已经出现在视野尽头。

大约五百骑,分成三股,果然如他所料:中路约两百骑直扑水源,东西两翼各一百五十骑,分别朝着矮丘和乱石滩包抄。鲜卑人显然也懂兵法,队形散得很开,骑兵之间至少隔了五匹马的身位,这是防箭矢覆盖的标准做法。

更让人心惊的是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