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精神一振,凝神静听。
刘宏详细阐述道:“所谓‘内附’,即承认他们为大汉臣民,允许其在指定区域居住、放牧,受大汉律法保护,亦需承担赋税、兵役。而非视其为化外野人。”
“所谓‘屯田’,乃核心所在。将这些部落,尤其是其青壮劳力,编入军屯或民屯体系。划拨靠近水源、适宜耕种或放牧的土地给他们,提供种子、农具(或指定牧区),派遣汉人老农(或牧人)指导,让他们自己动手,耕种粮食,饲养牲畜。使其生计与土地绑定,从掠夺者转变为生产者!如此一来,他们便有了留下的理由,有了安定的渴望,其破坏性自然大大降低。所产粮食牲畜,既可自给,亦可部分上缴作为赋税,补充军需。”
“而‘首领入质’,则是保险。各部首领,或其嫡系子嗣,必须送往洛阳学习、居住。名为‘学习天朝礼仪’,实为质子。有此羁绊,各部首领投鼠忌器,便不敢轻易反叛。同时,让这些胡人贵族子弟在洛阳生活,接受汉文化熏陶,日久天长,其心必渐向汉。此乃釜底抽薪之长远计。”
此策一出,帐内众人,包括之前的主剿派将领,都陷入了沉思。这套组合拳,刚柔并济,既有掌控(入质),又有安抚(内附),更有根本性的转化(屯田),思路之缜密,眼光之长远,远超简单的杀或抚。
皇甫嵩率先拜服:“陛下圣明!此策若能顺利推行,则北疆可定!末将恳请,即刻以此策安置来降部众!”
荀彧也深深躬身:“陛下洞悉人心,谋划深远,臣佩服。此策非但能解眼前归附之困,更为未来胡汉融合、共同开发北疆,奠定了万世之基!”
刘宏点了点头:“既然无异议,便由皇甫将军总领,荀彧协理,即刻执行。记住,首重公平,严明法纪!对归附者,与汉民一视同仁,不得歧视虐待;但同时,也必须令其严格遵守大汉律法,若有作奸犯科,严惩不贷!要让他们明白,成为汉民,既有权利,亦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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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既定,庞大的安置机器开始启动。
在距离汉军大营数十里外,一片背风向阳、靠近河流的河谷地带,被选定为首个“胡汉混编屯田区”。汉军工兵和辅兵们冒着风雪,提前搭建起了一排排简易但坚固的木屋和帐篷,划分好了未来的田地区块和公共牧场。
首批前来归附的,是一个约三千人的乌桓部落和一个两千余人的匈奴别部。当他们被汉军引导至这片区域时,看着那些虽然简陋却足以遮风避雪的屋舍,以及堆放在空地上的粮食种子和部分农具,眼中的戒备和茫然消散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