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建行和正兴加一起占了沧浪股份的大头,但公司属性是私企。
以前只有蛇口屁大点的地方,治安由沧浪的保卫科负责问题不大。如果有大情况,可以调动鹏城公安。法、检由上面派遣,成立一个独立运行的办事处就完事了。
去年鹏城需要大笔资金促进发展,直接把整个南投半岛都卖给沧浪了。那么大一片地方治安交给私企?
法、检两个衙门,也不是一个办事处就能管的过来的,得成立正经的办事衙门。
问题是,经费从哪来?
沧浪如果换个人主持,没什么好说的,你就出钱吧。
但梅老二大嘴一撇:“这事我说的不算,早前谈好的条款里,可没这份支出。这事儿呀,得沧浪董事会讨论才能决定。”
开董事会?
当时曲某人正在闹脾气,半岛的规划也还在做,事情就暂时挂起了。
经费问题可以往后拖一拖,还有一个土地问题。
决定搞对外工业区时,上面想的简单,基本就是对国企的那套办法。计划成立一家企业,肯定得给分一片儿地,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的,顺理成章的就决定了。
区别在于,对于真正的国企,是直接划拨过去。沧浪得给一笔钱把地买下来,钱给粤省促进地方基础建设和发展。
眼下反过劲儿了,事情好像有点不对。
根子在曲卓身上。
他在沪市时提的嘛,应该按照土地用途规划使用年限。
这个提议上面非常重视。开了几场专项讨论会后,认为非常有道理,也有必要。
去年年底,已经确定了短期土地租用和长期土地使用权出让两套办法,现在正在制定包括地价评估和权益年限等细则。
已经有了几套办法,具体如何决定还在犹豫。主要是心里没底,需要实验数据支撑。
所以,回旋镖就砸到了曲某人的脑袋上。
特中特地区就是用来做实验的,有什么新的思路,在实验区做试验,观察实施效果查缺补漏纠正偏差是应有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