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种记日法并不是尹煊拿出来的,而是大唐本就有的东西。
七曜记日法是从周朝时就诞生出的东西,和后世有些不太一样,现在的大唐里,木曜日是一周的起始,也就是周四是一周的开端。
格勒尼玛在这些异邦商贾中,算是一位传奇人物了。
倒卖玻璃的事,就是他起的头。
靠着这个东西,他和大唐的一些勋贵有了些联系,虽然是效走狗之劳,可大部分异国商贾想要做大唐勋贵的走狗都还没那个资格。
原本他也是回不去吐蕃的。
毕竟玻璃那事,把吐蕃给坑成了那样。
可近些年,大唐在军事上的建树,让吐蕃乖巧了起来,格勒尼玛也就能大大方方地回到吐蕃,甚至还成了吐蕃王室的座上宾客。
现在更是成了吐蕃最大的商贾。
是他们这些异邦商贾人眼中的一块标杆,几乎所有异国商贾都想成为这样的人物。
“我有幸和他一起吃过饭。”那人接着说了下去,“当时喝了些酒水,他就同我说过,别一门心思扎在大唐的市场上。”
“他说,正阳公人虽然友善,可这些重要的东西,是不可能放给我们这些异邦人吃的。”
那人的话还没说完。
一个人就没忍住插了句话:“这…他是在劝我们放弃吗?”
“可我记得,他不是收购蚕茧最凶的一批人?”
说着,他顿了下,讥讽起来:“堂堂吐蕃最大的商贾,现在面对大唐的一些平民百姓,都恨不得给他们当儿子、做孙子。”
商贾就算再没地位,也不能自贱到这种程度吧。
“除了益州,扬州那边的事他也没少操心,一口气想吃下两块肥肉,我们中也就独他一个了吧。”另外一人补了句话,话语里也多有轻蔑。
那人倒也不尴尬,只是一摇头:“那回,我也问了他这个问题。”
“他倒是没明着回答,只是反问了我一句话。”
说到这,他卖了个关系,抿了口酒水,吐出一口长长的酒气。
“你觉得我会和武娘子、或是大唐人抢食吃么?”
这句话一吐出来,桌子上的人都沉默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