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乐和罗汉正在暗暗思量怎么能解决这只巨熊,功夫对这种庞然巨物可不管用,即使威力巨大的顶心肘估计也只能让自己死的有点尊严。
“伙计们,看我的吧!”姜戈拍了拍大腿上绑着的左轮,站起身往巨熊方向缓步走去,边走边喊。
“嘿!大笨熊!到姜戈爸爸这里来!”巨熊看了姜戈一眼,放弃了兔子,俯下身,四脚着地的向着姜戈冲去,远远的都能感受到地面的震动,还有巨熊的咆哮。
姜戈不慌不忙,等到巨熊离他还有七八米距离时,展示了他自称南方第一快枪手的水平,瞬间拔枪,一枪从它眼睛射入,巨熊哀鸣一声,摔倒在地,还在泥地上滑行了一段距离,正滑到姜戈脚下。
杨乐与罗汉都大受震撼,这便是顶尖枪手的水平吗,自己这一身武艺别说胜过对方了,只要有个三五米的距离,基本连近身的机会都没,刚才姜戈拔枪的速度已经用肉眼很难看清了,只是看到他手一抖,枪响的同时,巨熊就倒地了,简直神乎其技。
三人一起把巨熊搬上马车,拖回去后领了赏金,再把尸体卖给猎户,赚到五百美金。之后还在河边找到了农场主走丢的牛。
三天后,三人再次去往营地,过去一看已经人去楼空,四周还有战斗过的痕迹,不远处四散着十几具尸体,看衣着打扮应该是马贼,大多是被一枪毙命,三人上前搜了一阵,除了一些子弹,啥都没了。
回去领了赏金,又联系上那位要去城里的镇民,一行出发去城里,一路上安静的很,姜戈知道去了城里,就是他们分别的时候,心里有些难过,今后又是自己孤身一人了。
到了城里,杨乐和罗汉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下,在车站买了两张去往纽约的火车票,又出来和姜戈依依不舍的道别,姜戈给了两人一些钱,驾上马车唱着不知名的歌谣走了。
杨乐带着罗汉在车站旁边买了许多食物和水,刚刚他问了售票员,从这里去纽约得两天时间,火车上并不包吃喝,售票员显然对杨乐身为华人却会说英语感到很是好奇,但并未多问。
在火车上杨乐和罗汉缩在最角落里,用帽子盖住头脸,尽量避免出现因为肤色产生冲突,这个时代的美国对于有色人种可不怎么友好,但有些事情不是躲就一定能躲的掉的。
罗汉在去上厕所时,被一个白人乘客阻拦,理由是黄种人用过的厕所会很脏,罗汉听不懂英语,只是把两人推开后进去了,但是出来时就被那个白人和火车管理员拦住,要求清洗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