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末感言

这很正常,音乐审美因人而异。

只要不是那种太过抽象奇葩的诡异喜好,审美就不存在高低贵贱之分。

比如我这本书前期写嘻哈,这个号十万字就太监的华娱2016写R&B,林皇更潦草,虽本职演员,但想发歌的时候直接copy那些流量发的热单就完事。

反正就我个人而言,其实没有固定的审美,什么曲风什么语言的歌都听。

所以我也从来不会觉得让小说主角唱rap或者唱鲲鲲签签的歌就很low。

无论什么样的歌都会有喜欢的人。

(不过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喜欢的情绪一般没有讨厌的情绪那么好表达。)

毕竟对于当前乃至黄金年代的华语乐坛来说,所谓专业性、高级感、流传度还有什么个人炫技,往往不能兼得。

曲高和寡没意义,能火才是正道。

只有先火,才有资格和底气去考虑后续歌曲的创作深度,强化个人风格。

同时,就算嘻哈再小众,这个新兴圈子的受众体量也足以捧出数位顶流。

而且靠有嘻哈捧出来的流量跟其他“正统流量”其实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

前者等于靠作品和实力吸粉入坑。

而正统流量一般靠脸和营销走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