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是鞋子自己长腿跑了?可它跑哪儿了呢?怎么连半点儿痕迹也没有?
本来他想穿他昨天买的拖鞋上班,可“屋漏偏逢连阴雨”,他昨天买的拖鞋也跟着不翼而飞了。难道鞋子逃跑还结个伴儿?
没有鞋,这可如何是好呢?大家都已经走了,寝室里只剩下孤零零的他了。他光着脚,在寝室里四下里找。他对这里还不熟悉,但能找的地方他几乎都找遍了,可最终还是一无所获。
他看了看寝室墙上的钟,上班时间快到了。可怜的孩子只好光着脚从寝室朝红日升饭店走去。他踮着脚,走得很是艰难。
虽然是农村孩子,但妈妈从没让他赤脚走过路。住宿的地方离红日升饭店并不太远,但地上都是石子、土块以及一些乱七八糟的垃圾之类。
他每走一步都小心翼翼。但很不幸,他的脚还是被划破了。他强忍着走了几步,但钻心的疼痛,迫使他不得不停下来。
他蹲下身来查看,原来是一块玻璃碎屑扎进他的脚。他忍着疼,拨弄了很久才把那块玻璃碎屑给拨弄出来,血一会儿就把脚趾头给染红了。
他掏了掏口袋,想找点儿东西来擦一擦,但掏了半天什么也没掏出来,口袋空空如也。没办法,他只得把裤子往下扯了扯,用裤脚下面擦拭着脚上的血,并用手紧紧按住伤口。
按了好一会儿,血才终于止住。等他一瘸一拐走到饭店,整个人已被折磨得狼狈不堪了。
他一走进后厨,孙秀就惊呆了:“小不点,你的脚怎么了?怎么光着脚?鞋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