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正知道,阿戈什蒂纽·多斯是在取乐,杀人取乐。
他很喜欢那种看到人为了活着而拼命的挣扎,很喜欢那种主宰别人生命的感觉。
这让他感到很快乐,很兴奋。
当子弹射入别人身体那一瞬间里,随着血花溅射,他能够体会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快感。
所以郑正很无法理解,如果是为了反抗而战争,那是应该的,如果是为了侵略而战争,那也是应该的,可这样的屠杀,又有什么意义。短短十三年时间,安哥拉的人口从一千三百万人变成了三百二十万人,除了少部分人是在战场上战死,大多数人,都是死于这样的战后屠杀。
毫无意义的屠杀。
嘣、崩、嘣!
ak47在阿戈什蒂纽·多斯手里忽然崩裂出几颗子弹,不远处那名在地上爬行的幼童倒在了血泊里。
“哈哈......痛快。”
畅快笑着,阿戈什蒂纽·多斯从身上拿出军刀,迈着大步一步一步朝尸体走了过去。
这一次,郑正真的受够了。
他受够了这种毫无意义的杀戮,受够了阿戈什蒂纽·多斯的残酷,跟他们为伍,这让他感觉到自己不像是一个人,而是野兽,而是一头只知道毁灭的猩猩。
“多斯。够了。”
像是听到了什么可笑的笑话,阿戈什蒂纽·多斯转过头,露出血盆大口笑着,一口白牙,在酷热的阳光下,反射着幽幽光泽。
“郑。你在教育我做什么?不要忘了,你们只是我们雇佣来的,我们给了你们钻石。”
“该死,你要吃掉他?他是个人。”
“哈哈......郑。你实在是太可笑了,狮子吃兔子,这不是应该的么?你信不信,今天我不杀了他吃掉他,等他长大,就会杀了我把我吃掉?”
“......”
郑正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在安哥拉呆了一年,他知道,阿戈什蒂纽·多斯说的是对的,他曾经亲眼看到过,只有八岁的孩子,拿着枪,像是捕杀猎物,射杀了一个行将就木的老头,而那老头,手里拿着一柄匕首。
烈日,散发着炽热的高温,肉眼可以看到地表升腾着一股股热浪。
站在烈日下,郑正眼睁睁看着阿戈什蒂纽·多斯走到那句幼小的尸体前挥起了军用砍刀,一股极度极度的厌恶忽然从四肢蔓延到全身。
他面对的,根本就不是一群人。
这是一群野兽,一群兽性未退化的野兽,残忍和血腥种植在他们的骨子里,弱受强势存在于他们的血液里。
酷似人形,但根本就是野兽的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