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久,交代完该交代的,电话里一阵沉默。
“郑哥。活着回来。”
“......”
挂单电话,沈建南拿出烟抽了起来,烟头在夜色中,忽明忽暗着。
战火,虽然是最磨砺人的地方,但战火,终究是无情的。知道有队员埋骨他乡,一时间心里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出生在最和平的年代,沈建南从未真正意识到,战争是会死人的,尽管他心里又是知道的。
“老板。”
“你不用自责。对于一名战士,最好的归宿就是马革裹尸。”
“以前很多时候,我都在想,如果谁给我五万块,我就把命卖给他,要是不行,一万块也行。”
“我爹有个战友是椰子省的,跟我们一样也是侦察兵出身,你知道么,去年这家伙在椰子省占山为王拦路抢劫到处打劫金矿,还喊我跟我爹过去,他们那边搞地产开发,有钱人多,就到我们那边买军火,后来,杀了二十多个人了,立马还有两个警察卧底。”
沈建南听着,手里的烟头愈发璀璨。
“像我们这种人,除了杀人,又不会干别的。”
“有一段时间,我都在想要不要跟着那家伙干,如果不是我爹要毙了我。”
“老板。能遇到你,我们已经是幸运的了。起码,我们是干净的。”
“......”
回到家,饭菜早已准备好。
麻生织月和新川雅子两人招呼着,伺候起沈建南洗手用餐。
一个端水,一个擦脸,等洗完,两人像是养孩子一样把饭也短到了桌子上。
“相公,请用餐。”
李秀月笑的嘴都没法合拢。
哪怕是女人,对于这样的女人也无可挑剔。
沈忆梅气的直磨牙。
这种地主老爷做派,让人恨不得让他去睡牛棚。气呼呼瞪了一眼沈建南,别过头再也不想看到这个混蛋。
“怎么了梅子?”
沈建南试探性问着。
“哼。”
“......”
特么,不会全都被看到了吧。
沈建南眼神一错,瞅了一眼到现在他都猜不透心思的卢新月。
和往常一样,卢新月脸上没有任何异常,微微夹着腿遮挡着风光,虽然身处农家,优雅气质半点不减。
看都不看男人眼里的询问,拿起筷子夹着菜,送到了李秀月碗里。
“妈。你尝尝我炒的这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