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歌唱的真不错。”拜伦称赞道。
“谢谢夸奖,队长。”他微笑一下,露出自己洁白的牙齿。“自我介绍一下,我叫...”
“尼扎,对吧,游历四方的吟游诗人、出色的战士。”拜伦在他之前说出了他的身份,脸上带着笑容:“我听何塞说起过你,他对你们见面的那次可以记忆犹新。”
尼扎愣了一下,过了几秒之后突然大笑起来,看来是想起了什么开心的事情。
“是的,没错,阿尔玛*何塞,那个自以为是的大姑娘,当时我第一次去看他的演出,他穿着女装的时候我真的把他认作了女人,我在台下向他演奏情歌,还在演出结束后向他求爱来着。有点尴尬,但真的很有意思。”尼扎虽然这么说,但一点也不把这事当做自己的黑历史,反倒是作为一件趣事怀念。不过何塞就是另一回事了,当他跟拜伦说起这段往事的时候,他尴尬的满脸通红。
“你是何塞的朋友,那你就是尼扎的朋友。所以,朋友,看起来你是干佣兵行当的,你又怎么会认识何塞呢?他虽然去过许多地方,但是我还真没听说他和哪个佣兵队长熟到会把这事说出口的。”尼扎接过拜伦递给他的皮革水袋,有些好奇的问道。“嗯,西南的红酒,我有两年没喝过了,味道真好,看来你们的买卖做的不错。”
“是啊,不止是不错,我还是何塞的投资人呢。”拜伦用铁叉叉起一块烤羊肉,之后又将另一块递给尼扎。“我们俩关系不错,我看过他的许多演出,赞助他的旅程和排练,有时还给他的新剧本出主意。”拜伦此时说的都是实话,只不过没有说全。
“第纳尔能让人很快交到朋友,不过除了第纳尔,还得有其他的东西才能让两个人真正走近。我知道他的性格,他不会巴结富人和贵族,对作品也很挑剔,你肯定帮了他大忙。”尼扎咽下嘴里的羊肉,用手背擦了擦嘴角的肥油。“这就像和那些漂亮的小姐们相处一样,如果你只凭自己腰包里的第纳尔,那你只能找到几个干那活的女人,或是只想把手伸进你钱包的烦人货色。想要赢得那些美丽女士们的青睐,尤其是那些有教养的女士,光有金子银子是不够的。要有风度,更要有特点,能吸引她们的目光,走进她们的心房,她们就会爱上你,追捧你,愿意和你共度私人时光,普通的身体愉悦可比不上这感觉。但相信我,不要走得太近,更别不小心让人家大了肚子,双方要保持距离,考虑周全在绝对走到哪一步,不然追悔莫及。”尼扎饮下一半的红酒,脸上有了些醉意,说的也更加开放了。
“这点我赞同。”拜伦点了点头,自己也举起红酒袋子喝了一口。尼扎的生活方式自由又放荡,这是一种连如今的拜伦都羡慕的生活态度,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光靠魅力和本事就能赢得人们的尊重。不过拜伦现在可学不了他了,毕竟他现在已经有了家室,凡事都得考虑到自己的家庭。
“我已经在草原上待了一年多了,从南到北,从东到西,我都走遍了。我考虑再去南方一趟,不过今天看到你,我有点想何塞了。”尼扎把酒喝得差不多了,想起了他的老友:“我听说德赫瑞姆没被占领,这对他算是好事,不过不知道他是否安全的躲过了这场战争。”
“他当然躲过去了。”拜伦抓住机会,对尼扎说道:“他现在还在德赫瑞姆,他和他的那些朋友们都活的好好的,一点伤都没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