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达先生连连摆手:
“比不过你,比不过你!”
大家正说笑间,突然看到路边的不远处有一条瘦骨嶙峋的黄狗在地上啃食着什么。听到众人的谈话声和脚步声,那黄狗猛地调转身体弓起了身子,两眼圆瞪,目露凶光,鼻子紧紧皱起,疯狂地大叫起来,露出森森的白牙。更可怖的是,那白牙上有触目的鲜血,和着唾液粘稠地挂在嘴边,又一滴滴落在地上。那黄狗估计了一下敌我力量的悬殊,从地上叼起了什么东西便头也不回地跑远了。
一瞬间,所有的谈笑声消弭于无形。
每个人都看得清清楚楚,那黄狗的嘴里叼着的,是一截孩童的手臂。
胡承荫突然意识到,无论看过了多少人间惨像,他始终都做不到麻木,也许永远也做不到,他不知道这究竟是幸,还是不幸。
恍惚间,胡承荫看向华立中,发现他脸上面无表情,整个人僵在原地,一动不动。
陈达先生默默走到了那孩童尸体的旁边,其他人也都跟着他的脚步走了过去。
胡承荫不敢走得太近,从先生们肩膀的夹缝中看着那早夭的孩童,从身体大小来看,大概两岁有余,因为身上衣服被野狗尽数撕烂,身体已然血肉模糊,早已不辨男女。
这童尸丝毫没有腐臭,想是新死不久的,也许是昨夜刚刚死去的也说不定。孩童的头颅无影无踪,脖颈处流出的鲜血将周围的泥土都染红了,从脖颈整齐的断面可以判断,孩童的头并不是被黄狗撕掉的,而是人为切掉的。
陈达先生沉吟良久,面色凝重地开了口:
“咱们报官吧!”
华立中看着陈达先生,眼神中充满了难以置信的惊讶,然而随即便暗淡下来,用干涩的嗓音挤出一句:
“先生,不必报官了,就算报官了也没用。”
“为什么?”
“因为这是村里的习俗。”
潘光旦先生举起手杖在地上狠狠杵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