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平想了想,道:“最好是聪明,还粘人,抱着舒服,但是有事儿不能烦我,只许喜欢我一个人……”
于千沉默了,看不出你这个比还有点渣男本色呢……
“千儿哥,千儿哥,在听吗?”
“哦,在!”
于千回过神来,顿了顿,正色道:“你这要求挺高,符合要求的不多,让我推荐的话,金毛就挺合适的。”
“金毛啊……”
凌平沉吟一会儿,脑子里已经闪过大暖男的笑脸了。
于千以为推荐的不合心意,连忙找补:“其实养狗这个事儿,前面说太多都没用,还得看眼缘。你一眼望去,遇着能够让你心动那只,基本上就差不离了。这就像人谈恋爱,谈之前总设想着各种条件,到最后动心的,还不就是那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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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平听地直点头,就像他最初也没想过和刘茜茜谈恋爱,但最后还不是真香?
当然了,他可没说刘茜茜是狗啊!都是读者们瞎鸡儿乱想呢!
想明白了,凌平再不纠结,直接去了一家养狗的摊子,一眼就相中其中一只毛孩子,那眼睛水汪汪的,看的人心都要化了。
“老板相中哪只?”
凌平指了指小毛孩。
摊主叼着根烟,一脸的不羁:“看这眼睛,看这皮毛,看这体态,看这色泽,这可是咱这儿的宝贝,1000,您带走!”
“1000?欺负老实人呢,顶多300。”
“300?有您这么砍价的?照我大动脉来是吧!”摊主烟头都掉了,一拍摊子:“爷们儿,再加200,500块,连笼带狗一起拿走。”
几分钟后,摊主拿着一小叠钞票怀疑人生。
你有钱人搁这儿玩杀猪刀,有意思吗?
“以后叫你‘靓仔’怎么样?”
回去的路上,凌平抱着小毛孩儿,就一会儿功夫,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