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受害人许大茂提出不服后,解副所长的兴致也来了。
地方派出所的头号工作狂热岂是浪得虚名?
眼看着又出现了新的问题,解副所长立马开始了个人的分析。
最终得出的结论是棒梗三兄妹没那个本事一次性搞定两只鸡。
也就是说,许大茂丢掉的那只鸡,是别人干的!
在张建国的记忆里,棒梗也确实就偷了一只鸡。
就棒梗那点本事,一次性对付两只鸡还真的做不到。
要是他有这功夫,都可以直接去找傻柱拜师学做厨子了,还去上什么学呀?
杀鸡,拔毛,除内脏,还要制作叫花鸡。
如果不是熟手,那就是天生是这块料儿,不然时间上根本来不及。
可现在许大茂说他丢了两只鸡,莫非真是别人所为?
但张建国是看过原剧情的,似乎这大院里除了棒梗以外,没别的贼了。
哦,对了,还有傻柱,后面偷过阎埠贵的车轱辘,为的是打击报复。
可傻柱没道理偷鸡啊,毕竟他能经常从食堂里带点剩菜剩饭回来,根本不缺嘴。
哪怕会被秦淮茹截胡,可带十回总有吃到一次的时候吧?
所以,说傻柱偷鸡,这是没道理的。
当然了,就傻柱这带剩饭剩菜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轧钢厂真要追究起来,同样可以说傻柱是偷拿公家的东西。
只是傻柱也有理由去狡辩,这些菜本来都是要扔掉的,自己不想浪费带回家怎么了?
因为各有各的说法,张建国也就没从这件事情上去针对傻柱。
倘若非要用这一点去抓人,可以,但没必要。
这样只会显得张建国小肚鸡肠,是在嫉妒傻柱。
除非有人想利用这一点去搞傻柱,到时候张建国是不介意顺便出手抓人的。
毕竟是别人举报的,自己就是依法办事,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