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对方只管说,没有多少实质行动,他仍旧有些疑虑。
察觉到姚庄献的犹豫,杜笙果断亮出最后的底牌。
“这样吧,为了进一步落实,我们可以签订一份附条件合同。”
“譬如设定一个投资金额的底线,我本人亲自出演男主角,还有播出收视等情况。
如果奇迹工作室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版权买卖合同将自动失效。”
姚庄献与张孝荃对视一眼,都能看到对方眼中的惊讶。
这位居然对改编这么有信心?
整部剧的投资与制作花费可不少,更别说前后付出的时间问题了。
另外说句不好听的,目前还没有游戏改编的先例。
一旦这部剧扑了,对杜笙的人气打击将是史无前例的。
只能说,这勇气真的可嘉!
“对于奇迹工作室来说,最坏的结果也只是耽误两三个月的时间。”
杜笙见他们终于动心,趁热打铁:
“而对于阮星科技来说,版权放着也是放着,难道真的要再等上几年?”
这个提议对阮星科技来说极为有利,姚庄献终于坐不住了。
他又与杜笙详细商讨了几个关键问题。
譬如拍摄日期、合作投资、导演与选角等。
杜笙的回答让他颇感满意,于是初步落实了版权交易事宜。
洽谈告一段落,接下来自然是吃喝。
杜笙知道姚庄献和张孝荃都不是善于应酬的人,因此并没有过度劝酒。
何况接下来还得签订合同。
当天下午,双方带着律师重聚,正式签订了版权交易合同。
合同中明确规定,奇迹工作室以60万元的价格购得《仙剑奇侠传》的影视改编权。
合同中附加了双方条件:
一是《仙剑1》电视剧的总投资金额不低于4000万,阮星投资1500万,其余由奇迹工作室与合资方凑齐;
二是《仙剑1》电视剧必须在今年开机拍摄;
三是《仙剑1》的出品人必须由叶瀞芷担任,且杜笙作为主演。
四是阮星与奇迹工作室挂名制片,有权对拍摄进行指导建议。
值得一提的是,这份附条件合同在奇迹工作室支付定金后即刻生效。
对于60万的改编费,姚庄献并未过多计较。
毕竟连1500万都出了,他们在乎的是怎么进一步扩大《仙剑》知名度,
为后续的网游上市与推广作铺垫,这个才是重点。
签订完合同,双方宾至如归,欣然散场。
出了门,杜笙心情舒畅。
就看今晚与珠江电视台的洽谈了。
要是一切顺利,7月份就能开机。
凭借获得的详细分镜头剧本+自身能力,他说的明年年中上映,真不算胡乱吹牛。
至于改版费……
杜笙是随口报的,姚庄献也没计较,那就剩一笔是一笔了。
坐上车后,拿着合同翻看的王耀扬,感觉仍旧有点不真实:
“笙哥,这么低的改版费拿下《仙剑》,的确可喜可贺。
但这里议定的制作费用,我们起码得投入2500万,这去哪里搞啊?”
在当今这个年代,电视剧单集的制作费用,基本都在20万上下浮动。
即使制作精良,整部电视剧的投资也就千万左右。
像张志宗投拍《天龙》,花费几千万打造影视基地捞钱的终究是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