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风云(1)

两人为了避嫌,都没有参与对邦妮的评分,两人的评分分别是林义龙的前老板戴维斯和世伯的一个同僚通过视频会议形式进行的——到最后世伯也不得不承认即便邦妮做专业的授薪合伙人也许有疑问,可作为管理律所的普通合伙人是最合适的。

“那我还有一个建议。”世伯见木已成舟,“我还是推荐卢卡斯成新的合伙人,给他一个展现的舞台。”

“这是邦妮的问题,现在并不是我的问题。”林义龙摇了摇头,否决了世伯的建议,“假如我现在用合伙人身份直接在邦妮入职前进行认命,明显是对她的不信任——所以,暂且我办不到。”

“我是说,如果邦妮入职的话,毫无疑问她的专长仍然是我上午企业的那一摊。”世伯说了他的理由,“虽然这次卢卡斯没能升职,但我很看好这个年轻人。”

“我会和这个卢卡斯谈一谈的。”林义龙只能应付一样说一句,“就算不在香江,还有其他分部可以让他发挥这种专长。”

“这样最好。”世伯笑了笑,然后转身离去——以后虽然他还会继续担任律所的顾问,更多的实在实务上而非经营上。

面试之后的第二天(周五)上午,林义龙在之前世伯的办公室里宣布了面试结果并安慰了几位落选者——然后下午的合伙人会议上,宣布了邦妮的认命——虽然有些酸楚,其他的面试人还是恭贺了邦妮的认命。

周五晚上照例仍然是这里的“扎职会”,在同一个楼的文华酒店西餐厅——林义龙没怎么当过主持人,但还是用英语做了简短的祝酒辞。

对没选上的合伙人,只是失去了担任经营合伙人的机会而已,少了一些“零花钱”,多了些琐碎的职责,虽然有些失望但绝不失意。

这边结束之后,邦妮自掏腰包请其他同事去兰桂坊——至于林义龙本人,则跑去和邦妮的前夫雷在红磡附近的一个日式居酒屋见面,聊一聊。

“......这样安排其实很好。”雷这么说道,“你知道,我儿子的资助金项目让我有些焦头烂额,所以趁着这个机会我就能回避或者半回避所有邦妮代理的案件——你会把关于你的案件交给邦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