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双庆大厦

“没有了。”

“如果再有其他的被隐秘起来的资产被他人挖掘出来,你需要明白最差的情况!”

“什么情况?”

“您会因为违反目的国法律而被遣送。”林义龙把话说得很明白,“如果一些事情您不向我们说出,而是到时候被别人爆出,我们如果为此被律师协会停职,您需要付全部责任。”

“明白了。我确信交给许先生的资产已经是全部的了,没有任何隐瞒。”林义龙对面的这位先生说话了。

“我需要看看您的护照。”林义龙说道。

来人说着,拿出了一本护照,非常信任地交给林义龙。

林义龙查看了各种签证页,把护照还给了对面这位先生。

“我大概明白了。”林义龙从钱夹里取到了一张名片,交给对面的先生,“明天我会给先生打电话,以便确认其他信息。”

说罢,林义龙整理了一下衣衫,不顾许振坤眼神中的探寻之意,兀自扬长而去。

坐着天星小轮,林义龙回到了中区码头,回到了些许安静的咖啡店,他必须决定到底要不要受理这份委托。

在一个实体公司法人的份额分配中,对小股东来说,大股东占据天然优势——因为往往大股东通过任命自己和自己亲信为董事会成员而直接介入经营,可以决定具体的事务,优先获得具体的商业信息——在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小股东几乎只能任大股东宰割;这种弱势也是相对的,正因为大股东在具体经营的优势,只要有表面上的证据(primafacieevidence)小股东觉得公司财产对大股东的个人财产存在利益输送,就可以去告诉其职务侵占。

不成熟市场的现实让普通人觉得这种利益输送是当然的:相对应地,在公司法人需要融资的时候,大股东也会以个人名义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至于这种告诉只要被受理,只要认真细致的调查,总能被查出一些问题。

刑事调查取证需要时间,这些大股东往往会被羁押长达几个月之久。对一些高估值的初创企业,考虑到“资金巨大”的等情节,往往会在调查程序来回好多个回合。到了最后,即使大股东无罪,也有很大可能会被弄得灰心丧气,对外出卖公司股权或者自己持有的知识产权——一些企业就可以低价收购这些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