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王大志,好名字。你很忠心,张三这事你不用操心,有我呢,你去包厢那边喝酒吧……”
牙佬为了张三的事很烦心,很想静一静。
“大哥,劫狱真的有搞头……”
‘王大志’不想走,继续劝。
他的大哥赶紧拉着他往外走,还给牙佬赔罪:“对不起牙佬,他太年轻了,不知道天高地厚……”
牙佬也不在意,摆摆手:“没事,他很重情重义,这很好。你们下去喝酒吧,让我自己想想这事该怎么办。”
“好。”
“大哥别多虑,实在没办法就是张三的命……”
一众小弟安慰了几句,都退下去了。
包厢里,化名‘王大志’的李峰坐在沙发上很不爽,“马德,没想到这些黑社会的还有脑子了,带节奏没带起来啊……”
王大志正是李峰。
他李峰最擅长什么,最擅长驱虎吞狼,狗咬狗。
所以,他和堂哥李虎商量后,决定当警方的卧底,通过虎子哥的一个发小,混入了牙佬所在的大牙帮,又让其带自己来了牙佬的歌舞厅。借机靠近牙佬,看看能有什么机会让牙佬这帮犯罪分子一网打尽,或者自取灭亡。
见这些混子也知道劫狱是飞蛾扑火,没上当,他有点可惜。
这些社会混混还是有点脑子的啊。
不过,不气馁,咱们再加再励。
“你小子,真是不怕死……”李虎的发小,曹德华抹了抹额头的汗,怒视李峰。
他和李虎是发小,一个成了公安,一个当了混子。
李虎让他帮忙‘带带’李峰的时候还奇怪,心说怎么把自己弟弟往火坑推啊?却没想到李峰这么能惹事,第一次见面就敢对牙佬说要劫狱,你劫个腿,不怕被乱枪打死啊?
“你小子到底想干嘛啊?”曹德华怀疑起李峰的智商。
觉得他不简单,是不是想刺杀牙佬的?
“哥,你也别跟着牙佬混了,不然过几年也得吃枪子……”李峰咬了口桌子上拿过来的苹果,一副大佬的模样给曹德华建议。
曹德华又气又好笑,“我需要你给我说这话啊,你管好你自己就行了。”
李峰无所谓的耸耸肩,他人命运咱们不介入。
反正这年代的混子没几个好人,他不会因为曹德华是虎子哥的发小就觉得应该拉他一把……
“牙佬最大的敌人是谁呢?”
李峰思考起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