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肿瘤,数以十万数以百万计的人依它而存;它是顽疾,所以少数人知道它无法祛除。
它是这座城市根基的一部分,就像一个人的胎记一样,从出生便会依存他一生。
贫民区几公里之外有一座废弃的厂房,被胡乱生长的杂草,废车和垃圾包围。残缺围墙的角落堆满了生锈的车架、轮毂和破旧轮胎。
其中一座大门敞开的三层厂房内聚集着一群人。站成一排的是五个差不多大的落魄孩子。
他们浑身上下都脏兮兮的,没有一件衣服得体,连鞋子都不怎么合脚。孩子们面对着的三层脚手架上站着一个体态略显臃肿但神态高傲的老男人。
他是当地黑帮的头领,他的手下管他叫龙王。龙王披着花呢大衣,只有一只手戴着黑色手套,皮鞋闪亮(肯定经常有人擦拭)。
他面容粗鄙,五官豪放,一副吓人的野兽模样;他的鼻子总时不时擤动,就好像得了什么疾病。
不过稍微跟他接触过的人都知道,那并不是因为什么病,这和他之前经常用鼻子吸食‘幻梦’有关。
龙王不戴手套的右手手指上套着五枚戒指,而这些戒指上嵌着的也不是宝石钻石,而是不同动物的骨头。据说的据说,其中一个是人的。
龙王伏着身子靠在围栏上,带着伪装出的同情扫视下面站成一排的五个男孩,心想:这是文明的底线,也是腐败与堕落种子孕育出的幼苗。
有人看到装没看到,有人压根就注意不到。而他,注意到也懂得如何利用。他把他控制的地盘看作是一张网,而眼下这群孩子就是吐出网丝的工具。
“真可怜,不是吗?被亲人抛弃,被文明不容……”龙王咂着嘴,就好像在嚼什么东西。“但瞧瞧这些精明的眼神,如果是我,就绝不会抛弃你们。”
“听懂了吗?龙王是不会抛弃你们的!”一个站在他们前面,油嘴滑舌的大男孩趁机在下面附和着。
孩子们最先知道的也是他的名号,鑫哥。就是他在城市的各个角落找到的他们,然后带来此处。
“但有个前提,我想你们这些精灵鬼都懂,就是只有忠诚,才有饭吃。”龙王逐一抚摸右手的骨戒指,接着说,“你们都是被选出来的,是有能力在未来的竞争中活下来的精英。我想你们肯定都听过这是什么地方,我们是什么人。所以,跟着我,你们便不会挨饿,便会有干净的衣服穿,有睡觉的床。如果足够优秀,还会有奖赏。当然,有奖励就会有惩罚。在城里你偷了东西,警察会惩罚你、教育你,但对我们来说,那惩罚太轻,我们这儿要严厉得多,就像严厉的父母教训孩子那样,是带着痛苦的惩罚。所以,原则是不要做蠢事,要做我要求你们做的事,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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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们点了点头。
“小鑫是我们组织的骨干,他很年轻,很有干劲,你们以后跟着他,多跟他学习。”龙王用手指简单比了比刚刚插话的大男孩。“多学,多看。”
他又示意了一下,被称作小鑫的大男孩才敢走上前,高高抬起下巴等着龙王吩咐。
权力的分配,让这里的人知道谁才是真正的老大。
小鑫等到确信龙王已经没什么可说的了,这才转身回到队伍前面。面对孩子。他又变成了鑫哥,他挺起细长的身体和长长的脖子,瞪着大眼睛,仔细打量每个落魄的混小子,然后开口说:“说说你们叫什么,都有什么能耐!”
站在第一位,他们中个子最小的男孩紧张地吞了口口水,说道,“我我我叫小……小豆,会修车,会开开开车,也会偷偷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