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大秦城

有妖气客栈 程砚秋 1148 字 2个月前

脑子不灵光,有勇无谋的大秦人负责护卫小人城和土地,小人城为大秦人提供生活所需的粮食。

也就是说,眼前的这个粮队不应叫大秦人粮队,叫小人粮队才更贴切。

但谁让大秦人更容易成为招牌呢。

大秦人粮队不仅组合惹人注目,粮食也是非常特别以及极其的好,各城都喜欢把他们的粮食留作粮种。

不过在扬州城很少见。大秦城虽和扬州城同在昆仑之东,但相距又有十万八千里,大秦人粮队从来不到扬州城。

往日里若想得到大秦粮种,或许只有城主驭剑出行时,偶然记起时带回的一两袋来。

至于为什么不多带,那是因为有个剑奴在偷懒!

站在牌坊到客栈前的空地上,大秦人缓缓将矮人捧在掌心然后放在地上。

为首的矮人戴一红色头巾,他向前一步道:“叨扰乡亲了,不知这里是不是剑囊镇?”

镇子没有名字,余生听老爷子说,老祖宗们是准备为镇子起个名字的。

但有的小清新,有的太霸气,意见相左,只能搁置争议,共同发展。

后来短暂用过白龙镇,但这霸气实在驾驭不住,招来不少麻烦,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直到城主剑囊挂在牌坊上,剑囊镇才成为荒野旅人对镇子的称呼。

里正上前一步,“对,对,这里是剑囊镇。”

红头巾松口气,向后面驮兽喊道:“剑囊镇到了。”

驮兽上坐着同他一样的矮人,他们纹丝不动。

直到一男一女从小丘一样高的车队里转出来,余生才知是他们两个在找剑囊镇。

只是看到两个人后,余生再也移不开目光了。

不是因为他们俊美,恰恰相反,余生深怕移开目光后会伤他们的自尊心。

走在前头的是女子,猜不透年岁,但沧桑在她身上很不合群,她一脸泡,仿佛整个脸曾被浸在滚烫的石灰浆里。

她背着一把破旧的筑,用一根木棍牵着后面的男子。

男子也年轻,双眼已盲,背着一面破旧的鼓。

“哥,剑囊镇到了。”女子扫一眼镇子,回头高兴的对男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