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3章 众神之王降临(下)

杰夫也不敢确定,他喃喃自语,“他似乎在唱一种很新的摇滚。”

为什么说摇滚前卫自由,因为世界上也只有这个题材能承载所有东西,比如一首四十分钟的歌曲只可能出现在摇滚领域 。

“前面我还在绝望感动,马上开始古典歌剧,我甚至下意识的直起了腰。”麦隆乌斯说句话时,腰还直着呢,因为他经常看歌剧,所以养成了习惯。

身为爵士王子,经常去听歌剧很正常吧?

嘉宾中唯一的女性,卢恩皱眉,她仔细看着歌曲,“阿卡贝拉、叙事民谣,现在又是古典歌剧?这首歌是想表达什么?”

外面新闻经常说卢恩不学无术,只会浪费自己天赋,现在来看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她是现场六位嘉宾里唯一把所有歌曲题材认对的人。

阿卡贝拉是中世纪的教会歌曲的一种传唱的一种形式,至于叙事民谣则是英国流行乐比较具有代表性的题材。

“哦,妈妈咪呀,妈妈咪呀。

“妈妈咪呀,让他走吧。

“别西卜派了一个魔鬼到我身边。”

好像古典歌剧到了第三幕的高潮!秦疆的高音熠熠生辉。

而他的舞台,疯的一批。

不是乐队,所以歌曲的和声是秦疆提前录制在伴奏里,《完美歌手》的舞台可没现场乐队和合唱团。

所以就出现了,秦疆摇着话筒,左晃是“让他走”和声,右晃是“我们不会放你走”。

因为自己和声,同一个声线,截然不同的内容,感觉是精神分裂。

如果是平时,会让人害怕。

但如果是摇滚,卧槽又疯又帅!

“法克,我今天出门是遇见了上帝?”打字机老爹感觉头皮发麻,大脑都有点宕机,“咏叹调独唱,多声部歌剧,为什么一首流行乐里面要有这些东西?”

打字机老爹说着话还装作四处张望,“我们现在是在福克斯电视台录制节目,不是在维也纳音乐厅对吧?”

当前所有观众以及参赛的嘉宾,都不认为秦疆的演出服太过亮眼,因为哪怕是穿着星辰,也不如歌手本人的歌声亮眼!

由于打字机老爹房间里并没有其他人,所以自言自语的他很快就安静下来,并且决定一会临场发挥不diss这个华夏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