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35章:变法司六人组,关于市易法的争吵!

七月十五日,近子时。

高天上,繁星闪烁。汴京城内灯火明亮,依然有许多店铺,顾客盈门,甚是喧闹。

变法司内。

一张大桌上,放着数份市易法的草章,还有许多干果壳。

大桌左边,坐着范仲淹、梁适、王尧臣,右边坐着苏良、司马光和王安石。

众人从午后便开始讨论市易法,除了如厕外,便一直坐在这里。

期间喝了六壶茶,吃了四盘干果,而今依然有分歧。

在变法司成立之初,六人有一个君子协定。

一旦事情发生分歧,少数需服从多数,然后交由官家定夺。

但现在,是三对三。

三对三的情况下,交由官家定夺,乃是一种非常不负责的表现,所以六人今日定要辩个明白。

所谓市易法。

即朝廷设立市易务,出钱收购滞销货物,在市场短缺时再卖出,同时可为商贩提供低息贷,使得小商贩免于遭豪商富贾欺压。

此法,有效限制了大商人对商贸市场的控制,有利于稳定物价,增加朝廷收入。

大家的分歧,来自于王尧臣的一句话。

“这不是让朝廷尽收天下之货,自作经营吗?”

一旦成立市易务,朝廷相当于拥有了操控物价起落的能力。

当下,商品是依据市场紧缺程度而定价。

执行市易法后,则取决于朝廷的定价。

范仲淹、王尧臣、梁适认为,此举虽然帮助了小商贩,但也抑制了大商人的发展,且会使得小商人无法成长为大商人。

如此一来,大宋商贸必将渐渐凋零,而朝廷则成为全天下最赚钱的商人。

此乃是以强权干预市场。

甚至会将天下各类商品都做成如酒、盐、茶、香料那种专卖制度。

小商人非民户,他们必须依赖大商人生存。

此策的破坏性远远大于其产生的利处,故而三人不建议推行此策。

而苏良三人则认为,此策就是为了“抑兼并之家”,使得那些游惰奸商不再侵牟食力之人,而另想他法经商。

换言之,此法乃是为了大宋的商贸环境更加公平。

然后,六人便辩论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