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不说后面雷布斯创建小米这件事情上有没有对昔日好友的背刺,单说黄樟这种行为就非常的离谱,让雷布斯给他打工,怎么想的出来?
有句话叫做要么不做要么做绝,所以对黄樟而言,一开始要么不说,说了就大大方方的合作。
第二个故事则是一家投资机构想对魅族进行投资,这本身来说是一件非常正常的行为,可黄樟因为害怕失去对魅族的控制权,选择了拒绝。
拒绝投资机构当然没有任何问题,可黄樟直接在新闻上说投资机构是投机分子,这就是典型的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任何资本都是追逐利润的,在公司发展前期,引入资本可以极大的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
企业一旦做大之后就不可能完全属于某一个人,即便你是公司的创造者。
而黄樟一直想把魅族打造成属于自己的家族企业,不仅在魅族内部安插了大量自己的亲属,对于股份也管控的格外严格。
雷布斯在日后采访的时候说过一个观点,做企业必须在有钱的时候去拉投资,而不是等到公司账上没钱了才去找钱。
这一点确实非常的有道理,当你账上有足够的资金时,你去拉投资当然非常的有底气。
可如果你等着米下锅时再去拉投资,那投资机构的条件可就会格外的苛刻。
眼下魅族糟糕的财务状况让黄樟非常的苦恼,黄樟本人也体会到了什么叫做落井下石。
在魅族成功的时候,那些投资机构是求着魅族让他们投资,可眼下魅族真的缺钱的时候,那些投资机构可就没这么好说话了。
投资机构之所以愿意掏真金白银,而是看中了一家公司的未来,也就是说投资的其实是公司的未来。
可眼下的魅族还有未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