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6章 中央公园

脑变 曾经心动Zzz 1344 字 1个月前

哥伦比亚大学,坐落于纽约核心曼哈顿岛上城区的晨边高地,一所顶级私立研究型大学,常春藤盟校之一,是纽约州最古老的高等教育学府,最初名为“国王学院”,于一七五四年根据英国国王乔治二世颁布的王室特许状成立,学校的历史比这个国家建国还要早,是最古老的十所大学之一。

哥伦比亚大学有四所本科学院,十五所研究生学院,在校生超过三万人,在各个世界大学排行榜中长期排在前十名以内。

法学院,新闻学院,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育学院,商学院,医学院,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都在全世界同类学院排名中名列前茅,比起在全世界的知名度,加州理工就差的太多了。

学校地处纽约这座国际性大都市,国际化与多元文化融合一直是学院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学校的国际留学生比例超过三成,知名校友遍布世界各地。

国内的胡适,张伯苓,顾维钧,宋子文,徐志摩,马寅初,侯德榜,陶行知等近代知名人士都曾经在这里求学。

单独拿出来谈论,哥伦比亚大学是当之无愧的世界名校,可是跻身在常春藤八大名校之中,那就有点不上不下的尴尬了。

无论是比建校历史,学术排名,获得捐款数额,还是知名校友,都比不过哈佛,耶鲁和普林斯顿,更是经常被穷乡僻壤的宾夕法尼亚大学超越,能稳稳压着的也就达特茅斯学院,康奈尔大学和布朗大学。

唯一能在八所大学中称雄的也就是地理位置了,可以骄傲的把其他盟友看做乡巴佬,都是综合性大学,哥伦比亚明显人文学科很强,自然学科偏弱,不过这也是看和谁比,和长期压在头上的三座大山当然比不过,放眼全国,还真没有几个对手。

弗兰克实验室的规模很大,有专职研究员,也有他带的博士生,今年新招的博士生占了大半,有十几个人。

去机场接曾凡和帕米拉的黄世杰就是今年新招的博士生,他之前是斯坦福的计算机硕士,弗兰克看重他编程方面的能力,招他进来就是主要为了这个模拟项目。

黄世杰是七六年出生,比曾凡大八岁,在硅谷一家大型软件公司工作过三年,发展一直不理想,正巧知道弗兰克招收有编程经验的博士生,就投了简历,没想到很快就被录取了,于是收拾行囊来到纽约。

作为IT行业从业者,黄世杰当然听说过曾凡的名字,他之前所在的公司也在向点点平台转型,他离职前参与的项目就用点点网络开源的点点开发环境进行编写调试,可能也正是这个优势让弗兰克录取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