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是的,老板,我不怕,你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但那个FBI弟兄们都见过,我怕他们不敢……”
奥斯卡的解释不无道理,夜帮体量太小,也就混迹在布鲁克林区,只掌控两条街区,成员不过百,主要组成就是街头混子,地痞流氓,比起机车党可差远了。
袭击FBI,这些人胆量还是差了一些。
“你不会找几个没见过他的?”
“好,好的,我该怎么做?杀了他吗?”
“白痴,你听好了……”
罗伊开始了布置,奥斯卡听得连连在电话里说OK。
跟屁虫,狗皮膏药,确实很烦。
罗伊对马宏确实起了杀心。
但不是现在,更不会让这群混混去杀。
让他们去风险实在太大了,一个落网,满盘皆输,如果将来有混混拿这件事威胁他,将非常不好处理。
做事要周密。
要合理,合法,合规的让马宏死。
要做到让FBI不怀疑自己,要做到没有任何人知道,要做到天衣无缝。
那就只有他自己亲自动手。
同时需要一个契机。
挂断电话,罗伊加速前行。
雪佛兰轿车也略微提速。
罗伊来到夜帮地盘,拐进了一条辅路。
辅路的尽头就是Show Girl俱乐部。
开到中间时,罗伊急打方向盘右转,进入了另一条巷子。巷子里没有路灯,很黑,仅靠着车辆前大灯才能看清路况。
进入巷子后,罗伊立马减速,改为缓慢前行,同时将远光灯切换到了近光灯。
雪佛兰见状立刻跟了上来,也拐进了巷子。
刚进入漆黑的小巷,驾驶雪佛兰的人通过前大灯的反射,看到了几个帮派分子正在骚扰一个女人。
身穿奇装异服,打着鼻环的混混们将女人按倒在地,在其身上来回摸索。
撕拉——
女人上衣被扯掉,文胸乍现,露出半个雪白。
嚎叫,求饶声,哭喊声此起彼伏。
罗伊驾驶的SUV路过时,女人向其求救,疯狂大喊救命。然而罗伊就像是没听到似的,SUV缓慢开了过去,并没有停车的意思。
见到这幕,驾驶雪佛兰的人眉头微微皱起,嘟囔道:“吗的,你到底是不是警察?”
很快,雪佛兰也路过了这群混混。
司机降下车窗,看向混混,又看了看正在剧烈挣扎的女人。
“看什么看,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