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告一段落?

(前两章进行了巨大的更改,建议追更的小伙伴们倒回去重看前两章。)

三,关于赵俊等三人寻衅滋事案件的调查。

工作组在工作中发现此案,经调查后发现,此案在办理过程当中,程序使用不当,法律条款使用错误,嫌疑人韩明在其父亲的运作下,从寻衅滋事摇身一变成为受害人。

经查,原玄商市公安局西郊分局案审大队三中队中队长,岳翰,在案件办理过程当中违规收受他人好处,违规办理案件,毁灭消灭相关证据,妨碍司法公正。

原煤城市公安局局长程峰,时任西郊分局分局长。在案件办理过程当中违规收受他人好处,为别人打招呼,讲人情,干预司法。

在对程峰的调查当中发现,该同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执法犯法,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丧失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案件协调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程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经煤城市委、玄商市委、省纪委、省委研究后决定,对该同志实施抓捕,程峰到案以后,趁看守人员不注意,跳楼自杀身亡。

程峰以自杀手段逃避党纪国法惩处,行径极其恶劣。省委研究后决定,对该同志处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原玄商市公安局老城区分局法制室主任李国伟,在案件办理过程当中违规收受他人好处,违规办理案件,失职渎职,决定处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原玄商市检察院老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徐萍,在案件办理过程当中违规收受他人好处,违规办理案件,失职渎职,决定处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玄商市明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韩潮,涉嫌行贿罪,目前在逃。

经查,涉案人员赵俊等三人,现有证据,不足以表明其三人构成寻衅滋事罪。责令玄商市检察院启动检察人员问责机制。

四,对玄商市审计局的贪腐举报的调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