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事已至此,人民银行那边的人想收手,也要问我们答不答应。果然没多久,人民银行那边的人主动和邵局联系,大意就是他们已经和聚源那边的人达成了共识,聚源会结束承兑汇票的贴现业务,并向人民银行缴纳大笔罚款。因此人民银行觉得没有必要再对聚源的人斩尽杀绝,也希望我们公安机关能放他们一马。并且还向我们出具了谅解备忘录,作为办案的我们凭据。
邵局,把这份谅解备忘录交给了我们,并指示:“我们局长也得到上级领导打的招呼,认为经济损失既然已经追回,在刑事责任上可以放一马。你们好好整理一下案子,犯罪嫌疑人接下来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至于检察院那边有他们聚源的人自己去搞关系。我们公安不挑担子,让检察院来做这个好人,你们抓紧把案子移交出去。”
有了邵局的指示,徐队长办这个案子更加有了底气。其实徐队长那边私下里已经和聚源的人多多少少打过交道,他们明里暗里的也是讲好了条件。
由于这起案子牵涉的人员众多,好多人其实就是无故被牵连的,真要按照法律程序走下去,到最后也是要放人的。现在上面给了尚方宝剑,我们也好借坡下驴。
很快徐队长先给了我一部分名单,同时他让我这边也整理一下,对于那些证据不是很充分的人员,也放到第1波变更强制措施的名单里面。
我其实早就做好了准备,和徐队长的名单进行了核对以后,就把两个名单合拢在一起。然后把这名单上的人员的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报到了局里法制科,法制科已经接到邵局的指示,审查了一下这些人的案卷材料,很快就批了下来。
接下来我就让金老板他们通知这些人的家属,让他们到看守所的门口去接,我们释放的人员。那些家属接到我们放人的消息,真是犹如天降甘霖。他们早早的等在了看守所门口,就盼着我们来放人。
我带了萧旭峰,来到了看守所,这些人的家属已经乌泱泱的等候在那里。看到我们都是满脸堆笑,一口一个警官好,有递烟的也有递各种点心的。
这个时候我们当然不会和他们多做交流,我们带着法律手续进了看守所,第1波释放的有30个人,全部变更为取保候审。
看守所慢慢的把释放手续办好,我们逐个验明正身,接着把这30个人排好队的带出了看守所。这些人里面有男有女,当然女的占多数,这些女的都是家里的千金宝贝,从来没有吃过这种苦头。一个个脸上难掩,兴奋之情。
我是第1次办理这种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因此我特意问清楚了手续流程。由于需要变更为取保候审,我们还需要做两步工作。一步工作就是宣布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告知手续,当然这需要制作一个传讯笔录。第二步就是交纳取保候审保证金,由于涉案人员众多,我们统一把保证金定在1万元。
当然我们事先都通知了家属,家属也一个个都准备好了现金,就等着我们交钱领人。
我们借了看守所旁边经侦大队的办案场所,由于人员众多,徐队长也联系了姜明军,让姜明军那边派人协助我。
其实这里面也是让姜明军他们介入办案的一个机会,我们交由姜明军他们宣布取保候审措施的人,以后就由姜明军他们负责联系和传讯。这也是给姜明军吃一颗定心丸,省得他对案情进展一无所知,到时候惹出其他的麻烦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