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样本送去了沈阳,我们就在静等比对的结果。一周后,比对结果出来了,我们这四户人家的一家女主人的线粒体DNA果然和头发的比重了。
消息传回来,大家是分外的振奋。陈大第一时间把消息汇报给了邵大,邵大是喜出望外,知道案子的突破就在近前。
我们专案组成员全部围绕这家人开始运转起来。首先我们把他的家庭情况进行了细致的分析,我们把情况能收集的有细就收集的有多细。甚至连每个人生活作息都不放过,至于他们与受害人之间的横向联系我们更会放过。
我们通过分析发现,受害人家开的小店和受害人家里之间的这一段路正好要经过这户人家。而且受害人当天也是离开小店后一去不返,直至十天后被发现尸体,才确定其死亡。
不过有一点让领导们有些疑虑,就是这户人家与受害人父亲从无瓜葛,既没有仇也没有其他的来往,可以说是从来不交往。这样我们就很难确定,对受害人下手的到底是那个人。
我们在调查发现,该比重的女的已经怀孕近四个月,也就是这女的如果是犯罪嫌疑人,那她当时已经怀孕了。这样的话,从犯罪动机上来说就说不通。
于是领导们把目光投向该家的男主人,他是村里一个比较内向的村民,平时在村里的存在感不强,以做泥水匠为生。他的房子刚刚进行翻修没多久,他的计划就是改造成群租房,靠房租来补贴家用。因此他家里存在砖头的可能性很大,还有就是事发时候,这户人家还没有房屋对外出租,如果是这户人家的人做的,只能是住在家里的这几个人。
就是一个女主人,一个男主人,还有就是男主人的老母亲。领导们召集我们专案组开会,就是专题分析犯罪嫌疑人是谁的问题。
会上大家一致认为,这家庭的三口人,一老,一女作案的可能性不大,因为一个正在怀孕,而一个年纪太大,体力上难以完成作案。而且就是真的需要处理尸体,在男主人的帮助下可能性极大。
因此,大家得出的结论就是,这案子只要是这户人家的人做的,那这家的男主人一定脱不了干系。所以我们下一步工作就围绕这家的男主人展开,就算是弄错了也值得赌一把。
邵大经过反复权衡,也决定冒险一试,因为除了这个人,我们实在也找不出其他的嫌疑对象了。
确定了目标,就是如何开展工作的问题。鉴于本案的证据都是间接证据,只是可以帮我们确定嫌疑对象,并不能直接定罪量刑。所以最后要把犯罪嫌疑人送上审判庭,还是需要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所以抓捕以后的审讯才是重中之重。
为了能顺利突破口供,迫使犯罪嫌疑人交代犯罪事实,因此我们从抓捕开始就要有充分的设计。既要做到抓捕的突然性,也要施加对犯罪嫌疑人强大的心理压力,更要控制影响,以免万一不成能有很好的退路。
所以抓捕前三天,我们就开始对犯罪嫌疑人的生活进行严密的监控。我们不仅是二十四小时跟踪监视,更有行动技术支队对其本人和关系人的监控,一有蛛丝马迹立即进行分析研究。
三天以后,在完全弄清楚该人的活动规律,邵大决定收网。我们选择的抓捕时机就是犯罪嫌疑人去工地上工的路上。
因为根据前期的了解,该人早上六点左右出门,一个人骑一辆自行车上工。这时候他单枪匹马,是最好下手的时候,其他影响也小。
为了顺利抓捕,中队让我和艾冬青各弄一辆自行车备在犯罪嫌疑人家附近,我们两个是骑自行车尾随犯罪嫌疑人出门,作为抓捕的控制力量。
其他三个人在一辆民用车上待命,一旦我们得手,他们迅速上来控制并带离抓捕现场。当然,邵大组织了强大的审讯团队在刑大审讯室准备,人一到,立刻投入审讯工作。
计划停当,为了保险起见,我们摸准犯罪嫌疑人在家后,抓捕组的兄弟连夜在他家附近埋伏下来。免得犯罪嫌疑人万一出门时间有变,我们好灵活变化。
到了次日早上六点许,犯罪嫌疑人骑自行车准时出门上班。在制高点观察的兄弟第一时间向我们发出行动的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