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离婚证

时光渐渐流逝,不知不觉我已经在一楼过道处协议预审这个岗位上,度过了半个多月的时光。

一件工作,做的久了,不用其他人的点拨,自己也会总结出一些经验技巧,让自己的工作可以更加顺利的展开。正所谓,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也就是我所说的这个道理。

对于我们这样的岗位,工作经验可以说就是我们最宝贵的财富。例如经验告诉我那些动作忸怩作态,表情尴尬不自然的办件人,他们的材料往往都有问题。

因为他们的心里都清楚自己所提供的材料有问题,到我这里也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希望我不会发现他的问题。所以,相由心生,在他们的表情中会体现出来那种局促不安。而我要做的,就是打破他们的幻想,指出他们错误的地方,并且告知他们如何去修改。

这天上午,我突然看见了之前那个撺掇卖方提供虚假材料办理了委托公证书的那个中介。我起身把他拉到一边,低声警告他上次那种情况,属于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利用虚假公证书从事欺诈活动或伪造、变造或买卖伪造、变造的公证书、公证机构印章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还好最后这个过户的件被我制止了,否则他们真的有可能会有牢狱之灾。我希望他以后不要再动这种歪脑筋,否则早晚会出事的。

他连连点头,不住的对我道谢,还说自己也是想给对方省点办继承的钱,没成想好心办了坏事,以后再也不敢了。随后找了个借口,这位“好心人”就悻悻离去了。

在协议预审这个岗位待时间长了,另外一点收获就是让我做到了博览群“证”。没错,就是让我见识到了全国各地、各个年代的结婚证、离婚证,以及各地虽然大体相同,但却各有各地特色的户口本。

其中有些结婚证,上面的花纹、文字都很有当初那个时代的特色。在我看来,这个已经可以算是文物了,完全可以作为时代记忆进入博物馆去珍藏。

各种各样的证件接触多了,我自然也算有些些博闻强识吧。就像是从事文物鉴定的工作人员,各朝各代,真真假假的各类文玩见多了,自然就会知道哪件藏品大开门,哪件藏品一眼假。见的东西越多,打眼的几率也就越低。

在我这边,也是一样,接触各类证件数量多了,我基本上很轻易的分辨出哪些证件是真的,哪些证件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