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南洋和约塑新序

“不是担心,是必然。”郑成功踏上栈桥,靴底踩在木板上发出沉稳的响声,“欧罗巴诸国,航海殖民已历百年。今日一战虽胜,却未伤其本土根本。荷兰东印度公司背后有七省共和国,英国有东印度公司,西班牙、葡萄牙虽衰,仍有美洲金山银海支撑。他们不会甘心。”

“那为何不乘胜追击,直捣巴达维亚?”

郑成功停住脚步,回头看了施琅一眼:“因为英王殿下看得更远。”

他望向西北方向,那是大明的方位:“殿下给我的密信中说了八个字:海权之争,非在一时。歼灭一支舰队容易,摧毁一个民族的海洋野心却难。今日签这和约,是要让他们知道,南洋从此易主。而我们要的,是时间。”

“时间?”

“造船的时间,练兵的时间,更重要的是——”郑成功眼中闪过精光,“消化这片海的时间。”

两人走到码头时,棚内气氛已经凝滞如冰。

陈廷敬正在宣读条约第一款:“……自此约签订之日起,所有签约国承认,南洋诸海,北起吕宋,南至爪哇,西抵马六甲,皆为大明皇帝陛下之领海。任何他国舰船通行,须向大明南洋水师总营报备,领取龙旗令箭,违者视同入侵。”

“这不可能!”桑德终于忍不住站起来,“马六甲海峡是国际水道——”

“坐下。”郑成功的声音从棚外传来。

不高,却带着千军万马般的压迫感。

所有人转头。

郑成功缓步走入棚内,施琅按刀紧随其后。这位刚刚在邦加海峡葬送四国联军的“海上龙王”,每走一步,棚内的空气就沉重一分。西班牙代表迭戈几乎要从椅子上滑下去,葡萄牙门德斯的手指掐进了掌心,英国斯坦利挺直了背——那是军人面对强敌的本能反应。

桑德僵在原地,站也不是,坐也不是。

郑成功走到主位,陈廷敬恭敬退到一旁。他没有立即坐下,而是扫视了一圈在场的欧洲人,目光最后落在桑德身上。

“范·德·桑德总督,”郑成功用荷兰语说——他在台湾时专门学过,“你刚才说,马六甲是国际水道?”

桑德咽了口唾沫:“是……这是航海界的共识……”

“共识?”郑成功笑了,那笑容让在场所有人脊背发凉,“一百年前,葡萄牙人占领马六甲时,可曾问过满剌加苏丹的共识?八十年前,荷兰人驱逐葡萄牙人时,可曾讲过共识?如今大明取回故土,你倒和本候谈共识?”

他走到桑德面前,两人距离不过三尺。桑德能清楚看到郑成功眼中倒映的自己——那个面色惨白、瑟瑟发抖的自己。

“听着,”郑成功的声音冰冷如铁,“从今日起,南洋的规矩,由大明定。马六甲可以通行,但必须挂龙旗,必须缴关税,必须遵守大明的海事律令。这是通知,不是商量。”

他转身走回主位,撩袍坐下:“继续。”

陈廷敬深吸一口气,展开第二卷:“第二款,赔款。荷兰东印度公司,赔银三百万两;英国东印度公司,赔银一百万两;西班牙菲律宾总督府,赔银八十万两;葡萄牙果阿总督府,赔银二十万两。总计五百万两,分三年缴清。逾期一日,加罚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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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万两!”桑德失声,“这相当于公司十年的利润!我们拿不出——”

“拿不出?”郑成功端起茶杯,轻轻吹了吹浮沫,“巴达维亚的香料仓库,雅加达的银库,锡兰的肉桂园,马六甲的货栈……拆开来卖,总是够的。”

他抿了口茶,抬眼:“或者,本候可以派舰队去帮你们‘清点’。”

桑德瘫坐在椅子上。

斯坦利咬牙开口:“侯爵阁下,一百万两对于英国东印度公司也是天文数字。我们……”

“你们有印度。”郑成功打断他,“孟加拉的棉布,古吉拉特的靛蓝,马拉巴尔的胡椒——运到欧洲,何止百万?既然敢来南洋争夺,就要做好输光的准备。”

他放下茶杯,瓷杯与檀木桌面碰撞,发出清脆的响声:“这是战争赔款,不是生意谈判。要么签,要么打。选。”

棚内死寂。

只有海风穿过棚隙的呜咽声,以及远处海浪拍岸的涛声。

许久,葡萄牙门德斯第一个拿起笔:“果阿……愿签。”

他颤抖着手,在文书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又盖上总督印鉴。那一瞬间,这位曾经骄傲的殖民者仿佛老了十岁。

接着是西班牙迭戈。这位前总督副手几乎握不住笔,写出的字母歪歪扭扭,最后盖章时,印泥都沾到了手指上。

斯坦利挣扎最久。

他盯着那行“一百万两”的字样,眼前闪过伦敦董事会那些老头子的脸。但他更清楚,如果今天不签,停泊在港外的英国商船队——整整十二艘满载货物的巨舶——将永远回不了泰晤士河。

笔尖落下时,斯坦利闭上了眼睛。

最后轮到桑德。

荷兰年轻总督看着那份文书,仿佛看着自己政治生涯的墓碑。他知道,一旦签下这个名字,他将成为东印度公司历史上最耻辱的总督,被永远钉在荷兰殖民史的耻辱柱上。

“总督……”身后的老军官低声催促,“签吧。至少……能保住巴达维亚。”

桑德睁开眼,眼中布满血丝。他抓起笔,笔尖在宣纸上悬停了足足半刻钟,墨汁滴落,在纸上晕开一团污迹。

终于,他写下:Johann van der Sandt。

字迹潦草,几乎难以辨认。

郑成功等印鉴盖完,才缓缓开口:“第三款。”

陈廷敬展开第三卷:“所有签约国,在南洋地区的殖民地、商站、港口,须无条件向大明商船开放。关税按大明税则征收,不得歧视。各殖民地须设立大明领事馆,领事享有裁判权。”

“裁判权?”斯坦利再次抬头,“这意味着大明领事可以审判我们的公民?”

“在涉及大明子民或利益的案件中,是的。”郑成功淡淡道,“正如你们在印度、在美洲做的那样。怎么,只准你们审判土着,不准别人审判你们?”

斯坦利哑口无言。

殖民者最清楚“领事裁判权”意味着什么——那是将殖民地司法主权生生撕开一道口子。一旦此权落入大明手中,从此以后,南洋各殖民地的华商、华工将不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而是拥有母国法权保护的臣民。

而这,比赔款更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