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张机修律

写完《建安刑案集》,张机又开始写《新律修订建议》。他在分析案例的过程中,发现《新律》有些条文过于严苛,有些条文过于宽泛,有些条文互相矛盾,有些条文需要补充。他想了很久,写下了十二条修订建议。

第一条:死刑复核。凡死刑案件,须经刑部复核,廷尉府复审,皇帝御批。三审通过,方可执行。他写道:“人命关天,不可不慎。”

第二条:流刑分级。流刑分为三千里、两千里、一千里三级。罪行重者,流三千里;罪行轻者,流一千里。他写道:“刑罚当与罪行相称。”

第三条:徒刑分级。徒刑分为五年、三年、一年三级。罪行重者,徒五年;罪行轻者,徒一年。他写道:“刑罚当与罪行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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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笞刑分级。笞刑分为一百、八十、六十、四十、二十五级。罪行重者,笞一百;罪行轻者,笞二十。他写道:“刑罚当与罪行相称。”

第五条:罚金分级。罚金分为百万、五十万、十万、五万、一万五级。罪行重者,罚百万;罪行轻者,罚一万。他写道:“刑罚当与罪行相称。”

第六条:自首减等。凡犯罪后自首者,减等处罚。自首且立功者,再减一等。他写道:“自首者,有悔过之心。当鼓励。”

第七条:立功减等。凡犯罪后举报同伙、协助破案者,减等处罚。举报首恶者,再减一等。他写道:“立功者,有悔过之行。当鼓励。”

第八条:从犯减等。凡从犯,减等处罚。胁从者,再减一等。他写道:“首恶必办,胁从不问。”

第九条:未成年减等。凡犯罪时未满十五岁者,减等处罚。未满十岁者,免罪,交父母管教。他写道:“未成年者,心智未熟。当以教化为先。”

第十条:年老减等。凡犯罪时年满七十岁者,减等处罚。年满八十岁者,免罪,交子孙管教。他写道:“年老体衰,刑不上大夫,亦不上老人。”

第十一条:妇女减等。凡孕妇、哺乳期妇女犯罪,减等处罚。死刑者,改流刑;流刑者,改徒刑。他写道:“孕妇有孕,乳母有子。当以慈悲为怀。”

第十二条:赦免条款。凡非十恶不赦之罪,服刑期满,表现良好者,可赦免。服刑过半,表现优异者,可提前释放。他写道:“刑罚不是目的,改过自新才是。”

写完后,他放下笔,长长地吐了一口气。他把十二条修订建议,工工整整抄在一卷帛书上。然后,他站起身,走到窗前,推开窗户。夜风吹进来,凉飕飕的。他望着夜色中的洛阳城,万家灯火,星星点点。他喃喃道:“陛下,臣尽力了。”

十月十五,张机带着《建安刑案集》和《新律修订建议》,来到李膺府上。李膺已经七十多岁了,须发皆白,腰背挺直如松。他是刑部尚书,先帝最信任的老臣之一。他接过书稿,一页一页地看。从第一卷看到第七卷,从第一条看到第十二条。

他看得很慢,每一页都要反复看,每一个字都要反复琢磨。他看完第一卷,点点头。看完第二卷,又点点头。看完第三卷,眼眶红了。看完第四卷,眼泪流了下来。看完第五卷,他放下书稿,沉默了很久。然后,他抬起头,看着张机。

“张机。”他的声音沙哑,“你做得很好。”

张机跪倒:“李尚书过奖。学生只是尽本分。”

李膺扶起他:“张机,你知道先帝为什么让你整理这些案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