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沫不反对为了救母而出卖自己身体的事情。
但这种人虽说是孝,绝对是没有完全将原则贯彻到底。
可能也有人说金妍熙不孝,只顾自己不顾生命垂危的母亲。
小主,
但有没有想过?
作为母亲,大多数恐怕宁愿自己去死,也不想女儿受这般欺辱的吧。
却也不排除一些为了一己之私,卖儿卖女的特例。
总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罢了。
陈沫有自己的一套做人做事的原则。
二来。
通过之前的了解,金妍熙的业务水平,基本符合自己所想要找的售卖员人选。
第三。
金妍熙不贪财,更不卖惨。
这种人不仅可靠,忠诚度也不用过多怀疑。
综合考虑。
金妍熙不仅可以帮,不久的将来还能为自己所用。
于是,趁着她还没走,赶紧说了一句。
“小金,如果说我不白给你钱,但可以为我做事来赚钱,你要不要考虑一下?”
这句话一出,即将出门的金妍熙果然停住了脚步。
随后,转过头又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下学生模样的陈沫,满是疑惑地说道。
“哥,你确定没有开玩笑吗?”
陈沫一笑,说道。
“有必要嘛?图你什么?还是专门想拿你来取乐玩?”
一连三个问题,把金妍熙给问懵了。
是啊。
他一个学生图自己什么?
难不成也像前老板一样,图自己身子?
但怎么看也不像是个坏人啊。
难道真的只是闲的无聊想拿自己取个乐的吗?
的确也没有这个必要呀。
陈沫早就看出了她的疑惑,说道。
“我没有你前老板那般龌龊,也没有那个时间找你这种黄毛丫头取乐玩的兴趣。”
金妍熙一听,陈沫说的倒也在理,思量几许问道。
“哥,那你让我帮你做什么事儿。”
“负责帮我开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