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六章 强买强卖

小五这孩子从小就在外流浪,身上有很多陋习。

不过,这种陋习并不算致命的习惯,无非是一些卫生习惯什么的,至于那种致命的陋习没怎么沾染上,还是可以拯救的。

小五这孩子彪呼呼的,但是非常听杨军的话,把杨军的话当成圣旨,几乎说什么就是什么。

依照他的性格,是很难在工厂里待长久的,杨军索性让他负责生意上的事,这家伙流里流气的,一下就喜欢上这种生活。

没过多久,就闯出一个响亮的名号,人称‘五爷’。

这小子终于找到了一种最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不用遵守那么多的规矩,而且还能和一帮同龄人玩耍,嘴里说着义气的话,骨子里过着侠义的生活,和三五个狐朋狗友吃吃喝喝,过着惬意的生活。

这家伙和王国正属于同一种人,都是那种不安分,喜欢每天过着刺激的生活,他一接手生意,就立马把地盘扩大了好几倍,郭天明在他面前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这天是星期天,杨军比往常起得要早。

今天,他要带小五进山打猎。

打猎是假,主要是带他打枪。

这孩子喜欢玩枪,尤其是喜欢玩长枪,像那种狙击枪什么的,他能趴在那儿两个小时一动都不动,在狙击方便表现出很强的天赋。

今天,开两辆车子,马驹子、杨安国、孙招财、杨成五以及杨军五人每人扛了一把长枪,带足吃的喝的,然后就出发了。

“让小五开车,练练技术。”杨军说道。

孙招财本来屁颠屁颠的坐在驾驶位置上,闻言,撅着嘴巴不情不愿的下来了。

“杨叔,我技术不好,我也需要练习。”

“开你马叔那辆。”

孙招财闻言,屁颠屁颠的跑了过去。

“马叔,你歇息一会,我来开。”

马驹子见状,摇了摇头,就下来了。

年轻人,精力旺盛,都喜欢开车。

倒不是马驹子不舍得,而是他为了杨军的安全着想,年轻人遇到事会发慌,不如他老练。

“你小心着点,这车是新车。”

上次的袭击事件中,杨军的那几辆轿车被打成马蜂窝了,现在又调拨几辆新的,这次的新车都是用长城一号发动机组装的,而且全部采用防弹装置,抵挡一般火力是没问题的。

“我小心着呢。”

我不管马驹子愿不愿意,这货直接一屁股把他撅开。

杨军交代小五几句,就上了孙招财的车,杨安国和马驹子也跟着上了这辆车。

他们必须要保证杨军的安全。

还是门头沟打猎,那里不仅猎物多,而且也够偏僻,适合练枪。

车子开了一个多小时才到达地方,一伙人把车子停在公交车站,然后扛着枪拿着吃的喝的进山了。

走了才不到两里路,杨安国他们就手痒痒了,不顾杨军的反对,开始边走边打枪。

杨军见状,摇了摇头,也就随他们去了。

现在开枪总比深入林区开枪的好,免得到时候猎物全都吓跑了。

“手要稳,气息要匀,三点一线,看准了就搂火。”

路上,杨安国临时充当小五的射击教练,传授他射击技巧。

杨安国的枪法还是不错的,在保卫科待了这么长时间,早就被子弹喂出来了,虽然不敢说能做到百发百中,但是十发九中还是没问题的。

杨成五也很虚心的学习,并且刻苦的练习着,这小子天生就适合吃这碗饭,没练多久就像模像样了,虽然不敢说百发百中,但是最起码气势这方面像那么回事了。

“砰!”

枪声打破了深林的安静,无数只小鸟冲天而起。

“我打中了,我打中了。”

小五欢快的叫着。

远处一个小鸟在地上扑棱扑棱着,似乎只是受伤。

孙招财张大嘴巴吃惊的看着这一切。

随后摇头道:“走了狗屎运了,瞎猫碰上死耗子。”

两人自从上次比试过后,似乎有了过节,两人看见对方都不顺眼,事事都想分个高低,尤其是在军事素养这方面,小五似乎永远压孙招财一头。

孙招财跟在杨军身边也有两年了,除了长得像那么回事外,其他方面,如射击、投弹都菜的很,尤其是射击,十米远的距离站着不动,孙招财都射不准。

“二愣子,你还别不服气,人家这方面甩你十条街。”马驹子幽幽道。

“哼,那又怎么样?还不是在我手底下走不过三招?”孙招财臭屁道。

马驹子翻了翻白眼,叹息道:“身手再高,也怕菜刀。”

“这年头,谁还靠拳脚吃饭,尤其像你这种职业的,拳脚再好也没子弹快。”

孙招财不以为然道:“马叔,你这话我就不同意了,给杨叔当警卫员,他需要的是能替他挡子弹的人,这样的人永远比枪法好的人更实在。”

“说得好。”

杨军拍掌道:“招财说得对,我需要的是能替我挡子弹的警卫员,而不是什么神枪手。”

“要是上次没有招财替我挡子弹,说不定受伤的就是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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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杨军遇刺,一颗手榴弹在他身边炸响,当时要是没有孙招财替他挡下,说不定他们那些人早就交代在那儿了。

“哥,我不是那个意思,我不是说拳脚好没有用,而是说我们不仅要有一颗忠心,而且也要苦练杀敌的本领。”马驹子解释道。

“驹子说得也对,可是两全的人不好找啊。”

杨军感叹道:“面对危险的时候,人都是有下意识反应的,杀敌本领再好,要是没了那颗敬畏之心,那一切都是空谈。”

“谁说不是呢。”马驹子四十五度仰望,感叹道:“上次你遇险的时候我正巧不在身边,这件事一直记在心上,我非常愧疚。”

“行了,别自责了。”杨军道:“要是上次你在,你肯定也会舍命相救的。”

对于这一点,杨军不会怀疑,他身边的这些人没一个贪生怕死的,关键时刻,会舍身相救的。

说起这件事,杨军就气不打一处来。

遇刺之后,只要是认识杨军的,不管是朋友、同事、亲戚、邻居,事后全来看望他了,唯独二叔杨栋和二妈秦秀芝连问都没问,你来不了,好歹也打个电话问候一下啊,现在事情过去一个月了,愣是没问过。

自从二叔杨栋调到公社后,两家的关系越走越远了,二叔官瘾非常大,每天沉浸在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中,哪有时间关心别人啊,二妈秦秀芝更不用说了,出了那件事后,就再也没搭理过他们,把他们当仇人待,生怕把那件事宣扬出去似的。

杨军之所以生气,就是因为他们太不懂得感恩了,要是没有杨军,他们能这么顺风顺水吗?

要是没有杨军,人家认识他是谁啊?

要是没有杨军,人家凭什么提拔一个大字不识的老农民?

做人是要感恩的。

杨军念在二叔一家曾经照顾爷爷几十年如一日的份上,不和他们计较罢了。

不过,杨安国杨安邦兄弟还是不错的,出了那件事后,两人忙前忙后,尽心尽力的帮助处理家里的事,让杨军省了不少心。

“今天,不许提不高兴的事,咱们就干一件事,那就是打猎。”

杨军把枪从背上解下,拉了一下枪栓,抬手就是一枪。

枪响声落,一只山鸡掉在地上。

“哥,还是你牛。”

马驹子由衷的竖起大拇指。

“这算个屁。”

杨军撇撇嘴道:“想当初,我一枪就干掉三个敌人,现在嘛……老了。”

抛开实力不说,杨军根本不能和从前的自己相比,现在的他,完全考开挂作弊,没有任何技术性而已,不像以前的时候,那是真牛,每一项技术都是自己血汗换回来的。

“那也很牛了,我这辈子要是能练到你这个份上,也就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