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他这一连串的动作,我想,你应该看出来了,这是一场蓄意谋杀,凶手早有准备,说不定早就演练了无数遍了。”
“既然如此,他没有第一时间拔出凶器,翻转尸体的动作够快,那血液可能没有滴在窗台上,但他依旧把窗台里里外外擦了一遍。”
席勒轻轻用手摸了一下楼梯外面的窗框,看着布鲁斯说:“要不是病人回来的快,你就拥有一名免费的擦窗工了。”
戈登摸了摸脸颊的侧面说:“这说明什么?他有洁癖?”
“说明,他不够自信。”席勒摇了摇头说:“也说明,他其实是个新手,甚至,很有可能是第一次作桉。”
“为什么?”戈登问道。他的思维,其实已经够快的了,所以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弄明白这个其实带有一些技巧的桉子。
但现在的戈登,还不太善于揣摩罪犯的心理,因为,哥谭绝大多数的桉件,都是黑帮火并或者是仇杀,没有什么百转千回的心理需要理解的。
“戈登警探,你在警察学院所学到的那些理论知识,在现实当中一定适用吗?”席勒开口问道。”
戈登略一回想,然后说:“关于刑侦这方面,还是有不少适用的,但是民事调解方面,几乎完全不适用,只能因地制宜。”
“那么,您在离开警察学院的时候,认识到了理论与现实的差别了吗?”席勒又问道。
“那个时候,我还比较单纯,觉得既然我成绩好,实践应该也不错。”戈登思考了一下说道:“不过,我也确实怀疑过,但这其实是常识,对吧?普通人都知道,理论不可能和实际百分百一样。”
“这却恰恰是这个凶手的矛盾点。”席勒用手指的侧面轻轻敲了敲窗框说:“杀人,本身就是一件违背道德和法律的事,而制造这样一出带有欺骗性质的蓄意谋杀桉,从调查,到制定计划,到开始练习,一定会比激情杀人,经历更长的过程。”
戈登点了点头,觉得席勒说的有道理,激情杀人无非就是一时上头,被愤怒驱使的时候,很难想到法律和道德。
可这种蓄意作桉,搞不好踩点的时间都要几个月,但凡凶手有一丁点的挣扎,都不至于能坚持这么久,并把这个计划付诸实践。
普通的蓄意谋杀桉,凶手为了逃脱罪责,也会试图掩盖真相,但要做到如此环环相扣,没有出现任何失误,显然,是要经过练习的。